从叙利亚极权崩塌后的暴力清算看中共期权

从叙利亚极权崩塌后的暴力清算看中共期权

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———–只看时间,早或晚

1.统治阶级人口对比:
叙利亚独裁者阿萨德所在的派别阿拉维派是政权核心群体,约占国家总人口的 10%。这个群体霸占了国家的权力部门、军事情报部门和经济命门。对比中国版“阿拉维派”,中共党员数量占中国人口7%左右,政府财政供养人口占中国人口5%左右。

2.镇压手段对比:
叙利亚政权对国内实施了持续数十年且极其残酷的系统性镇压。经联合国调查委员会、人权观察组织及2025年政权更迭后的实地调查,统计了多种镇压手段。
2.1遍布各地的监狱网络,被幸存者和人权组织称为“人体屠宰场”。对被逮捕人员广泛的施加酷刑,酷刑记录显示至少有 72种 不同的酷刑手段,包括电击、剥夺睡眠、用沸水烫伤、性暴力,以及导致脊椎断裂的“德国椅”和“飞毯”等残酷刑法。法外处决: 仅在赛德纳亚一处,就有数千名囚犯通过秘密审判被大规模绞死,且尸体不归还家属。对比中国版的政治犯监狱和精神病院,以及各种形式的“社区监视居住”,区别仅在于中国模式更加丰富多彩。
2.2强迫失踪与任意拘留
自2011年内战爆发以来,该政权将“失踪”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。有超过 15万人在政权手中失踪或被任意拘留。这种做法在社会中制造了极大的恐惧,而恐惧,正是统治的一种预设效果。对比中国版的限制自由手段,如出一辙,完美复制。
2.3化学武器与大规模杀伤性手段
叙利亚政权对平民区使用化学武器 217次,其中最致命的2013年的古塔沙林毒气袭击,导致约1400人死亡。利用直升机频繁向人口密集区投放装满烈性炸药和钢珠的“桶装炸弹”,造成数万平民死亡,也是一大邪恶创举。我们来看看中共在建政70多年来对人民直接或间接的杀戮连续剧,镇反、土改、三年饥荒、文革中波澜壮阔大屠杀(广西大屠杀、道县大屠杀、内人党屠杀、广东文革屠杀等)、六四天安门屠杀、对少数群体及宗教群体的持续性屠杀、对健康年轻人隐秘屠杀以获得器官、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造成的慢性人口屠杀、强行注射冠状病毒不成熟疫苗所造成的慢性人口屠杀、对医疗资源的垄断造成的体制性屠杀、养老待遇不公平的体系设计对老年人造成的综合贫困性屠杀。

3.政权变更后的暴力清算:
在阿萨德下台后的最初几个月,由于长期积压的矛盾和对前政权暴行的愤怒,叙利亚发生了针对阿拉维派的严重暴力事件。
3.1在2025年3月,阿拉维派聚居区爆发了大规模屠杀。约 1,400至2,200人 丧生,武装分子采取了挨家挨户搜查、法外处决、纵火焚烧房屋和抢劫等手段,许多阿拉维派平民被迫逃入山林避难。而这时候所谓的阿拉维派平民在政权垮台以前就是该国的统治阶级,类比前面提到的共产党员和财政供养人员。
3.2新政府采取系统性清算,对曾任职于情报部门、军队高层和亲政府民兵(Shabiha)的阿拉维派成员进行了大规模逮捕。领导人乔拉尼多次公开表示,阿拉维派是叙利亚社会的一部分,承诺对普通人不会进行集体惩罚。但是,基层武装人员、地方民兵以及受过迫害的平民仍发起了自发的复仇。过渡政府在初期难以完全控制这些分散的激进分子。阿拉维派成员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地位迅速崩塌,许多人因身份关联而失去工作。截止今日,政权更迭已经过去快一年,虽然大规模、有组织的屠杀有所减少,但零星的绑架和报复仍时有发生。阿拉维派社区目前处于高度警惕和恐惧状态,许多人选择流亡海外。总的来说,旧政权的倒台终结了极少部分人的的统治地位,而和这部分人深度关联的民众成为了暴力清算的牺牲品。
3.3新政府层面,建立“特别问责法庭”,目的是将民间自发的“私刑报复”转化为“法律程序”,法律明确区分了“前政权核心高官”与“普通阿拉维派民众”。原则上,只有直接参与镇压、酷刑和下令大屠杀的个人会被起诉。许多阿萨德家族及其亲信的财产被收归国有。但在执行过程中,如何界定“非法所得”与“个人资产”仍存在巨大争议,导致许多阿拉维派中产阶级的住房被非法占领。

叙利亚前政权的受害者家属要求“血债血偿”,这是每一次暴政被非自愿结束后必然的人类叙事,从来都没有例外,只有程度的区别和时间的长短不同。

每一次私刑,对应的都是曾经某次残忍。而施加残忍的人,都憧憬或者坚信不会有偿还的一天。既然人们没有阻止最初的罪恶,那也不能阻止脱销而出的Curtana(慈悲之剑),圆桌骑士的剑尖永远留在巨人的头骨中。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